(北海15日讯)前槟州第二副首长兼民权共识党主席拉马沙米被控17项失信案,案件今日续审;辩方律师山瑟星需要时间详阅控方今日提呈的被告口供记录,法庭批准案件展延至明年2月12日过堂。
被告拉马沙米(76岁)今早在代表律师山瑟星丶民权共识党秘书沙迪斯丶该党青年团代表高奇兰的陪同下,前往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应讯。

山瑟星指出,控方文件共有91页,辩方需要充足的时间详阅,以作进一步准备。
主控官为阿祖拉副检察司;法官为祖哈兹米。
拉马沙米因涉嫌17项刑事失信罪名,涉及数额达85万9131令吉29仙,而于今年5月14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但他否认有罪。

其中1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5月2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在槟城2家银行,身为槟州兴都慈善基金会主席,却未经该基金会的大会同意,擅自通过支票及电子汇款方式采购金神辇,数额介于2万6226令吉至10万令吉不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2年或最高20年,另可加鞭笞及罚款。
另4项控状,是指被告于2020年3月9日至2022年2月9日,以同样上述身分犯下刑事失信罪,并以支票方式不诚实地滥用该财产,数额是5000至5万令吉,来作为医药及教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