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墓地上演活春宫案;2名男女将于明日被提控上庭,面临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两年!
东北县警区主任阿都罗扎指出,日前在墓地上演活春宫的2名男女,将于明日(周四)被提控上庭。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两名嫌犯是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在公共场合作出有伤风化的猥亵行为)而将在乔治市地庭面控;在此条文下,罪成人士可被判监禁两年。

这对男女是于本月23日(周二)晚先后遭到警方逮捕,警方于当晚8时35分,在打枪埔一带的某座组屋,逮捕37岁涉案女子,之后再于晚上11时10分,在新港垄尾路一带的建筑前,逮捕涉案的58岁本地男子。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起事件于本月22日在槟城亚依淡峇都眼东华人义山发生,两人皆为本地人士。
日前,社交媒体疯传一段38秒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全身赤裸、背对镜头,另一名女子则下半身赤裸,坐在墓地石墩上。
视频中,一名华裔女子一边拍摄一边大喊:“抓到了,这个人已经在墓园裸体好几次了。”
画面显示,男子随后不慌不忙穿上裤子,拍摄者则大声指责:“这里可是人们祭拜先人的地方!”
其后,男子向拍摄者道歉,惟对方未予接受,并表示将把视频交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