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0日讯)涉嫌在军营内致伤2名新进军人,2名军人今早在双溪大年推事庭各被控2项控状时俯首认罪,各被罚款2200令吉。
两名被传票人(orang kena saman)为莫哈末依祖丁(27岁)和莫哈末阿米尔里凡(25岁),在第二及第三推事庭面控。
两项控状指出,两名被传票人于今年3月5日晚上10时5分至11时50分之间,在双溪拉也军营内宿舍蓄意致伤莫哈末阿里夫(25岁)和莫哈末菲佐兰(25岁),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律师张献明代表求情减轻刑法时说,两名被告均是单身,军阶下士,隶属情报组,并透露事件的起因是受害者未按照被告的指示行事所致,且两名被告均无犯罪前科。
(视频:王祎敏)
“莫哈末依祖丁来自霹雳,每月净收入1500令吉,还得承担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的退休父亲及身为家庭主妇母亲的生活开销。他在4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还需负担两名正在学院上学的弟妹开销。”
“莫哈末阿米尔里凡每月净收入1200令吉,父亲在锡土地局任职办公室助理,患有高血压,母亲为家庭主妇,患有哮喘病。尽管在四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但因大哥于7年前逝世,因此他需肩负起家中长兄责任,包括承担父母医药费及照顾弟妹。下面尚有两名弟妹,一人刚考完SPM,目前待业,另一人正在就读中一。”

第二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赛夫指出,无论如何都不能罔顾法律。他说,外州如柔佛亦曾发生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案件,希望引以为鉴,惟考虑到2人没有犯罪前科,且年纪尚轻,法庭愿意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故判处每人罚款700令吉,若未能缴付,则以14天监禁取代。
第三推事庭推事阿兹兰判处每人罚款1500令吉,若未能缴付,需以两个月监禁替代。
新闻背景:
早前报导,2名军人在军营宿舍内对两名新兵施暴,包括以藤条和绳子鞭打受害者脚板及臀部。事后,两名受害者被带往进行体能训练,一直持续至凌晨。
两名受害者臀部皮肤破皮、瘀伤,以及身体各部位疼痛,随后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