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7日讯)马华槟州副主席兼峇眼区会主席陈诠峰质问行动党掌管的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在推出的多项专属华商融资计划中,为何在申请条件设下须符合伊斯兰教义融资的规定,这无疑是在为难华裔中小微型企业。
他说,许多华商长期从事服务业及零售业,业务可能涉及非清真产品,比如餐饮中的猪肉、酒类,或相关物流与供应链等;若附加上述强制条款,意味着大批传统华商将直接被排除在援助门槛之外,失去本应享有的融资机会。
“这项贷款的初衷,原本是协助华商缓解经营压力,尤其是在经济环境不稳定丶融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一个喘息空间,但如今规定申请者的商业活动须符合伊斯兰教义才有资格申请,根本是本末倒置。”

他昨日在马华峇眼区会举行的政治时事分享会时,这么指出。
他说,在国阵执政时期,类似专项贷款通常是采用传统贷款模式,着重的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而非业务是否符合宗教金融规范。
“如今这一政策的改变,令人担忧政府是否正逐步将伊斯兰宗教‘常态化’,甚至‘强制化’。”
他说,这不仅牵涉行政便利,更涉及国家治理原则,马来西亚作为多元种族及宗教信仰的国家,政府在分配面向非穆斯林群体的专项援助时,是否应避免套用宗教化框架?若这本就是专为华商设立的贷款,为何不能继续沿用符合华商实际经营环境的传统贷款机制?
他认为,行动党作为内阁重要成员,随着这一政策的出炉,被视为一种“政治敏感度缺失”,或有意成为为难华企的推手。
“而华社普遍期待的是,既然行动党身处执政核心,就应确保专项贷款的申请更具包容性,而不是披上一层令人却步的宗教金融外衣。”
他强调,若以希盟为首的团结政府真心要扶持华商,就不应让行政机制成为阻碍,更不应在非穆斯林贷款中强加不符合其生活习惯的宗教金融约束;否则这不仅是政策设计上的失误,更是对华商权益保障的严重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