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州政府目前没有计划将“槟州首长职最多只能连任2届”,改为任职10年。
他说,若早前国会限制首相任期最多10年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通过,州政府或会考虑将首长任职“2届”改为“10年”,与中央一致。
“不过,国会将再次提呈有关修正案时,就看到时能否通过。”

曹观友今日在槟州立法议会回答公正党马樟武莫区州议员李凯伦口头询问时,这么说。
他解释,州行政议会在2018年讨论修宪时,是根据当时政治环境,即2018年至2013年及2013年至2018年,都是完成5年任期,才使用“2届任期”。
他指出,如果根据在国会所提呈的修正案,拥有“10年任期”,那若州议会提前解散,代表有关首长只任职8年,在下届又可以继续任职,因为还有2年的期限,但槟州政府是根据“2届任期”。
他也说,在2022年之后,国内的政治发展已有变化,但没有任何条例阻止槟州政府州政府或槟首长任职至届满。
“如今除了宪法之外,我们也必须要有政治考量,如果提前全国大选,槟州是否会跟随,还是做到5年届满。”
他解释,2018年槟州宪法法案(修正案)中,第7条文第 2(a)(ii) 条文已阐明,州元首必须委任在州议会内获得大多数州议员信任的州议员担任首长,而该名州议员从未在任何时候担任过2届首长。
他说,槟州宪法中的“2届任期”,是从大选后的州议会首次会议,至到州议会解散,若槟州议会提前解散,“2届任期”是累积计算,总任期可以少过10年,但不能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