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大马自然之友(SAM)主席米娜诗拉曼指出,我国森林丶生物多样性与社区权益,需要更强而有力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她说,我国近期更新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的努力,仍不足以充分保护森林丶生物多样性,以及原住民和地方社区的权益。该分类法是一个根据环境与社会标准,对项目进行分类的金融框架。

她今日发文告说,该组织参与国家银行与证券监督委员会,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就上述分类法草案展开的公众咨询。
“虽然相较於上一版本,新草案已有一定进展,但在森林保护,以及维护原住民和地方社区权益方面,仍显得薄弱。”
她说,该组织最新研究,提出3项主要诉求,以加强金融机构在采用该分类法时的责任与标准。
她说,第一,纳入真正受影响的人民。监管机构提出的30多项反馈问题,几乎全部面向金融机构,重点多放在数据与执行层面,却没有任何一项问题直接询问非政府组织或受影响社区的意见。
她说,第二,强制落实自由丶事先及知情同意权(FPIC)。目前草案允许企业只要拥有广泛的企业人权政策,即使某个具体地方项目侵犯社区权益,仍可能获得“绿色”融资。这是一个严重漏洞。
她说,第三,制定符合马来西亚国情的‘红色清单’。我国需要一份符合本地情况的“红色清单”,自动禁止金融机构为最严重的破坏行为提供融资。
“这些行为包括清除森林丶排干泥炭地,以及侵占原住民习俗地。若某项活动破坏我国的环境敏感区,或侵犯人权,金融机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其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