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加央地庭今日宣判,玻璃市前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的儿子莫哈末沙菲克涉嫌于2024年2月提呈一项总额1万9505令吉10仙虚假索偿案 , 罪名不成立,获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努阿曼马慕德祖胡迪在判词中指出,法庭在审阅控方证人供词后,认为控方未能建立表面罪名(prima facie),因此裁定被告莫哈末沙菲克(37岁)无需出庭自辩。
“因此,被告获当庭释放与宣判无罪,之前缴付的2万令吉保释金也获归还。”
被告于2024年5月23日在同一法庭表面对一项指控,即他被指于2024年2月19日向一名在玻璃市州秘书署行政部门任职的助理行政人员提交一份政府文件,涉嫌意图误导其上级。

他所提交的文件是一份政府采购与服务订单,内容涉及一项金额为1万9505令吉10仙的索偿,日期为2024年2月14日,索偿人名义为莫哈末法里德 ,内容是为在加央端姑法霞医院为玻璃市拉惹端姑赛西拉祖提供饮料服务的费用,其中存有虚假内容,因而牴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694(8)条文,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法令24(2)条文下被判刑。
莫哈末沙菲克由律师莫哈末法德里亚雅各布代表出庭。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控官阿末法里兹副检察司指出,在为期两年的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11名证人出庭作证。
他说,控方将在14天内向加央高庭提交上诉通知,以申请复核地庭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