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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办猪肉促销初期 曾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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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4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指出,猪肉大促销活动连续举办4届,虽然一开始办该活动有面对部分反对的声音,但购买和食用猪肉是人民的自由和权力,因此决定继续办有关惠民活动。

他说,猪肉是许多民众日常食材,任何人都必须尊重各族的饮食文化和生活习惯。

“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及多元文化的国家,各族人民都应获得平等对待,并享有依据自身宗教信仰丶文化传统及生活方式作出选择的权利。只要活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和谐及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就不应受到无理的质疑。”

林冠英(右8起)移交支票予周恩华。

他今早出席“猪肉大促销,安乐迎端午”后,这麽说。

“有人认为不应该公开举办猪肉促销活动,但我们买猪肉丶吃猪肉有什么错?真正错误的是违法犯罪行为。”

他说,北海敢于举办这类活动,不仅要让民众享有实惠,更是要向社会传达一个讯息,即人民应拥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并要有尊严地生活。

“端午节要过得有尊严,购买猪肉也一样要有尊严。”

他说,主办单位已依法向相关单位及警方申请批准,并获得支持,因此活动是在合法及有序的情况下进行。

他也说,为减轻民众生活负担,其选区拨款1万令吉作为活动经费,让民众能够以更优惠价格购买猪肉。

“如果鸡肉及其他肉类能够享有优惠,猪肉消费者同样也是国家公民应享有购买平价猪肉的权益。”

他宣布拨款10万令吉,作为周日猪肉大促销活动基金。

峇眼惹玛州议员朱悦权和峇眼达南州议员古马兰,皆有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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