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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勒索难民250 3保安被控认罪

(北海16日讯)3名保安人员涉嫌10天前向一名持有的男子250令吉,今日被控上庭,俯首

3名男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兹奇里艾曼(26岁)、莫哈末纳比依丝万(26岁)及莫哈末阿米尔(35岁)。他们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推事庭面控。

3名被告周二被警方押上庭面控,面对记者镜头时,频频别过脸。

根据控状,3名被告于2026年6月5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威北打昔牛汝莪古邦孟诺容路(Jalan Kubang Menerong)一座高架桥下,结伙向一名持有的男子250令吉。

3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并被控,也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俯首。此案主控官为努鲁艾妮副检察司。

推事艾妮阿迪拉裁决3名被告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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