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弟发狂榴梿园砍哥案”;被告今日在乔治市推事庭,面对一项使用巴冷刀致伤兄长的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7500令吉保外候审。
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62岁的被告陈金源(译音,电线技工),是在推事东姑英丹娜迪亚面前聆听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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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他被控于本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在乔治市垄尾路Lot 14巫金71地段一间果园屋内,蓄意使用一把长48公分的巴冷刀致伤65岁的陈金祥(译音)。该刀若作为犯案武器使用,可能导致受害者受伤。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并与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对家庭成员施暴)同读。
一旦罪成,可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兼施。
至于与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的控状,监禁刑期可增至有关罪行最高刑期的两倍。
案件审讯期间,主控官西蒂玛丽莎副检察司求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即不得干扰本案证人及受害者。
不过,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谢英顺要求最低保释金,因其当事人为电线技工,且仍未婚。
法庭随后批准被告以7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施加控方所要求的附加条件。
案件定于8月17日过堂,以委任律师。
据了解,伤者目前仍在槟城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新闻背景:
2026年2月21日下午3时30分,65岁的受害者是在其榴梿园一间屋内,遭其62岁弟弟持巴冷刀砍伤,伤势严重。
东北县警区主任阿都罗扎发文告指出,受害者当时是前往其榴梿园巡视时,发现处于果园范围内的住家有多项物品遭人破坏。
他说,受害者怀疑是其弟弟所为因而质问对方,兄弟二人因而发生口角。
之后,弟弟取来一把巴冷刀,连续砍伤受害者3次后逃离现场。
警方于当天傍晚6时30分在案发地点的住家后方逮捕嫌犯,并延扣7天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