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城港务局全面落实新的“槟城港口船舶废弃物处理标准作业程序”,统一规范船舶废弃物的收集丶运输丶处理及处置,以降低港口水域和周边海洋生态面对污染的风险。
该局主席拿督杨顺兴今日发文告说,这项措施是槟城港口推动绿色港口及低碳转型的重要一步。
他说,一个高效率的港口,除了具备良好的船舶和货物处理能力,也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确保港口作业以永续和负责任的方式进行。

“所有有意在港口管辖范围内处理废弃物的公司,必须持有槟城港务委员会发出的有效执照,并在营运前取得环境局丶国家水务委员会丶关税局及地方政府等相关机构批准。”
他说,有关程序把船舶废弃物分为3类,其中A类是船舶产生的受管制废弃物,B类包括生活废弃物丶货物垫料丶包装及固定材料,C类则涵盖船舶污水及污物。
“废弃物处理业者必须与船方确认实际数量,并在完成工作后,向槟城港务局及相关机构提呈处置或排放证明。”

杨顺兴指出,通过执照制度丶数量核实丶作业后申报及使用获批准设施,当局可进一步加强污染防范及环境监测。
他说,该局也会定期检查和审核有关程序的落实情况,并鼓励业界采用新科技,减少废弃物产生及提高循环再利用率。
他呼吁船务公司丶船务代理丶废弃物处理业者及执法单位全面配合,严格遵守有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