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21日讯)社运人士塔米姆达里今日在浮罗交怡推事庭面对涉嫌亵渎兴都教神圣宗教物品的控罪,但他否认有罪,案件择定另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塔米姆达里(34岁)被指在今年3月8日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在浮罗交怡瓜镇班佐海峡斯里慕尼斯瓦拉尔庙,涉嫌破坏兴都教神圣宗教物品,即三叉圣矛(soolam),并明知以脚踩踏该圣物的行为具有侮辱兴都教的性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295条文提控。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方艾恩努苏菲雅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以防止被告潜逃,并确保他在审讯期间出庭。

不过,被告律师拿督韩尼夫反对,指被告所面对的刑事控罪属可保释罪行。
他说,其当事人在返国后主动向警方投案,全程配合调查,并愿意交出护照,以及遵守法庭所订条件,定期到警局报到。
推事贺米阿妮丽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须由两名马来西亚公民担任担保人,同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并须每两周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法庭择定8月23日再次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
随后,被告家属到浮罗交怡法庭大厦柜台缴付保释金。
媒体早前报导,警方曾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出红色通报,以追查涉嫌于今年3月在浮罗交怡破坏兴都教神圣宗教物品的塔米姆达里。
被告在今年5月17日面控时缺庭,他在今年7月18日到波德申警局自首,吉州警方在20日逮捕他,并于今日押往法庭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