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2日讯)警方出现在法庭要对2名被告采取重新逮捕程序时,被2名被告察觉后,两人随即分头逃跑,其中一人更从法庭一楼沿柱子往下逃,最终两人从后方翻越围栏逃离。
这起事件于今日上午约10时,在居林推事庭发生;两名被告当时是到庭进行涉及刑事法典第324及353条文案件的案件管理及文件移交。
警方调查显示,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阿米鲁拉及莫哈末阿斯拉夫,两人涉及吉打西岭警局报案编号4104/2025案件。
其中,莫哈末阿米鲁拉面对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或危险手段伤人)及第353条文(抗拒公务员执行职务)控状;莫哈末阿斯拉夫则面对第353条文控状。
两人于今年4月30日在居林推事庭被控,并获法庭批准保释候审。其中首名被告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次名被告则以3000令吉保释。

据了解,两人的案件曾于6月8日及7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今日则再次到庭进行案件管理及文件移交。
警方调查发现,两人在法庭内完成案件管理及文件移交程序后,从法庭后门离开;与此同时,来自威南警区总部的警方人员正在法庭正门准备展开重新逮捕行动。
两名被告发现警方人员后,随即逃跑。其中一人往法庭范围内逃跑,并从居林法庭一楼沿柱子往下;另一人则折返法庭内部,再从后方路线逃走。
两人最终从法庭后方翻越围栏逃离现场。
警方目前正在追查两名被告下落,并调查两人在准备重新逮捕行动期间逃离法庭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