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州乡区发展丶农业科技与粮食安全及企业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拉希迪说,允许民众重新在槟城大桥及第二大桥下进行垂钓一事,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有关计划,其中重点是拟定合适的建议及落实方式,让两处地点的捕鱼活动能够有序展开。
根据“马新社”报导,他说,有关课题于昨日,在连同游览船和钓鱼船业者举行的第3次会议上,进行讨论。
他说,会议讨论方包括槟州政府首席安全官办公室(CGSO)、槟州海事执法机构、大马大道局(LLM)及其他执法单位,以及游览船和钓鱼船业者代表。

“业者诉求明确,而我们目前的工作是寻求适当渠道和程序处理此事,找出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
他说,在此前举行数次会议及交流会后,自己将继续充当业者与政府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人。
“我们不希望只从单一角度看待这项课题,同时要倾听相关业者的担忧,并了解执法当局的视角,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槟城大桥及第二大桥下方区域,已根据1959年禁区与禁地法案(第298法案)被列为“禁区与禁地”(KLTL),同时被归类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指出,任何违反相关禁令者,均可依据第298法案第7条文被起诉,面临最高两年监禁丶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亦可依据刑事法典第447条文以非法入侵罪名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