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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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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以3000令吉贿警 农民被罚1万 监一天

(亚罗士打22日讯)一名农民於3年前企图用3000令吉贿赂一名警员,因此被控上法庭,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监禁一天。

法官慕达扎尼在被告鲁再尼后下判,如果被告无法偿还罚金,则需要以6个月监禁来代替。

示意图:123rf

控状指出,被告因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法令,於2018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巴东色海西塘卡南,为避免被执法人员采取法律行动,向一名警长万莫哈末法迪拉贿赂3000令吉。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214(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4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件,鲁再尼当时拿着一包相信是葛冬水的塑料袋和葛冬叶,因此被捕。

被告没有辩护律师,在向法官求情时,以自己只是一名农民,没有固定的收入,但还需要负担孩子和岳父母的生活,希望可以被从轻发落。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吉打反贪会的莫哈末法乌兹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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