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一架 罚800 動怒前 三思
(槟城17日讯)女外劳在公共场所吵架,每人被罚款800令吉。
东北县警方今日在面子书专页指出,有3名年龄介于22至35岁的女外劳,在东北县的公共场合吵架,在刑事法典第160(当众滋事)条文下,被提控上推事庭。
“3名被告认罪后,每人被判罚款800令吉。”

东北县警方在面子书专页发布消息,指有女外劳因在公共场合吵架而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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