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岛市政厅发出传单,禁止民众随意喂食流浪动物,以免衍生更多问题,如环境受污染,导致流浪动物增加,以及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等。
而在有关传单上有很明显的字眼注明,若被发现喂食流浪动物,可能会被罚款。
这就引起了民众关注,都说为善最乐,为何抱着善心为流浪动物提供食物,也会面对被罚款的风险?
不过,仔细一看,有关传单上也有注明,若被发现将食物残渣洒在公共场合,槟岛市政厅可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下,开出罚单。
所以,不是喂食流浪动物会被罚款,而是弄肮脏公共场合,才会被罚款。
其实,有些爱狗人士或团体会定期到特定地方喂食流浪狗;也有些人会将吃剩的食物喂狗。
不过,两者不同的是,爱狗人士或团体在喂食狗后会做好“善后”工作,待狗进食完毕后将现场收拾干净,不会留下食物残渣,但一些民众可能就是将食物放在地上后离开,没有理会流浪狗是否会将食物弄得满地都是。
槟岛市政厅肯定不是阻止民众喂狗,毕竟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槟岛市政厅还发出批准信给定期喂狗的人士,让他们可以外出喂食流浪狗。
市政厅是担心会造成环境污染,进而影响民众健康,才会发出这类传单及禁止令。
而且,如今槟岛市政厅与国际动物保护及福利援助组织(IAPWA)合作进行TNR(捕抓、结扎、原地放养)计划,抓狗后会带到绝育中心安顿好。
若真的同情流浪狗,就直接向市政厅投报去抓狗,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人士来处理,不好吗?
否则,好心可能会不小心变成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