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今日北馬 > 威省

商人

欺诈罪

陈永亮

文 文 文

被控5项欺骗案 涉金额逾1657万 商人陈永亮获判“不等于无罪获释”

(北海14日讯)于2021年被控5项涉及金额逾1657万令吉的,48岁,今在北海法庭被宣判“不等于无罪下获释”(DNAA)。

于2021年3月在北海第一及第二地庭面对5项欺骗控状,涉及的金额多达1657万4010令吉,庭上面对指控时皆否认有罪,法官允准其以45万令吉加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每月需到警局报案。

陈永亮(中)周五在雷尔(左2)的律师团队下,在北海法庭被宣判不等于无罪下获释。

他在第一地庭面对3项指控,指他分别在2019年9月12日、30日及10月1日,欺骗一家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声称能解决对方烟草税务,事主分别将9张共计267万5150令吉的支票、一张100万令吉支票,及直接汇款180万令吉,存入一家公司的银行户头。

他在第二地庭则面对另2项指控,即首控状指他在2019年4月11日晚上11时40分,在大山脚达曼柏再也印达称可以协助吴春锦免遭关税局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追讨税务和允公财物,使到吴氏相信并将126万4860令吉交给他。

次控状则指被告在2019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之间,在马章武莫的武吉茶路以同样方式欺骗吴春锦,称能协助对方免被关税局允公财物,吴氏前后把983万4000令吉交给他。

被告的代表律师雷尔今受询时指出,希望法庭不要再对其当事人做出提控。

同时,他也认为,法庭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其当事人做出提控。

↓↓更多新闻↓↓

商人获判“不等于无罪获释”">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关怀
关怀

商人

欺诈罪

陈永亮

相关文章

涉失信洗钱案近50万 商人不认罪

被控欺骗罪 2女包括1孕妇 不认罪

2华商被控 索贿400万

涉嫌提供高职骗6.2万 51岁华男被控不认2罪

游说男子交出58万令吉支票 参与不存在投资项目 商人控欺骗不认罪

非法收取近130万存款 博士级商人不认罪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