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随着联邦法院去年驳回4名槟州议员,挑战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上诉准令申请,槟城高庭今日也驳回4人,此前所提交的原诉传票案件。
高庭法官阿兹占裁决时指出,基於法庭没这权限,而驳回4人的原诉传票案件,并交由槟州立法议会作决定。
4名州议员分别是土团党的直落巴巷区州议员祖基菲里丶柏淡区州议员卡立梅达,以及被公正党开除党籍的诗布朗再也区州议员阿菲夫丶双溪亚齐区州议员祖基菲。
他们於2020年入禀3份诉讼,挑战槟州议会和议长於2020年10月提呈悬空他们的4个州议席,并重新举行选举的动议。
联邦法院在去年8月裁定,槟州反跳槽法合法合宪,并於12月16日驳回该4人,挑战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上诉准令申请。
槟州议会於2012年通过对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阐明,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或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议席将被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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