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指出,为了确保垄尾平行公路计划能够如期完成,负责承建大道的发展商必须完成大道工程,方能取得其发展计划的完工证(CCC)。
他说,槟岛市政厅设下条件,负责承建垄尾平行公路计划剩余的两个部分的发展商,即Geovalley公司以及PLB公司要取得CCC,前提必须完成大道工程。

他在今日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上,回答亚依淡区州议员黄顺祥时,这么说。
他解释,垄尾平行公路计划之所以延迟竣工,其中原因是遭到当地居民反对,迟至2022年才解决此事;此外,发展商也等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的批准。
同时,他说,垄尾平行公路计划是希盟州政府,在2014年大选时的承诺,并在2026年开始动工,预料会在2028年全面竣工。

“这项工程涉及3造,分别是槟岛市政厅负责2.8公里路段,并也在2021年12月24日完成;Geovalley负责800公尺路段,预计在2027年完成;PLB公司则会在2028年负责1.4公里路段。”
他说,上述两家公司负责的工程耗资7亿3000万令吉,目前该路段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