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明年1月1日起,槟岛全部食肆店包括私人餐饮店,一律禁用塑料吸管,槟岛市议员陈顺安说,该厅首阶段将不会对违例商家进行罚款,而是会给予劝告。
他说,市政厅会先劝诫,与记录首次违规的商家,让对方将剩余吸管用完,事后一段时间再来查询,若是发现有关商家依旧使用塑料吸管的话,就会开出罚单。
他今早接受《中国报》记者电访时,这么说。


他说,其实早在今年10月起,该局就已经开始试行上述措施,为期3个月的时间,予商家民众适应。
槟岛市政厅日前宣布,首次违例商家被罚款250令吉,重犯商家除了罚款外,也会被控上庭。
另,槟岛市政厅执照及公共卫生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陈淑湘透露,上述的禁令虽然是涵盖塑料袋和吸管,不过市政厅会率先从塑料吸管开始执法,禁用塑料袋部分则暂时处于教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