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日讯)一名公司董事涉嫌向某国小家协进行商业欺诈,今日被控上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时认罪,遭判处罚款1万令吉,或5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被告莫哈末凯鲁丁(40岁)被控于2023年5月26日,在槟岛西南县双溪古鲁国小,身为一家公司董事欺骗该校家教协会,以其公司名义提交报价,声称以2万令吉供应,并安装6台65英寸的智能电视。
但实际上,被告仅交付了4台,其余价值5600令吉的2台电视却未有交付,最终诱使该校家协将2万令吉转入被告的公司银行账户。
(视频:陈碧珊)

被告因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无代表律师下俯首认罪,他向法官求情时说,本身有2名孩子,其中一名是残疾人士,也需照顾年迈母亲 ,因此要求法官能够给予轻判 。
承审地庭法官祖海米在聆审后,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则需以5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祖拉,及祖基匪诺娜基哈督希拉尤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