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涉嫌强奸21岁澳洲女游客的25岁保安,今日被控上乔治市地庭,对强奸及对澳洲女学生强迫肛交指控,俯首认罪。
首控状指被告S.布拉桑被控在今年6月28日凌晨5时20分至6时之间,在白云山丰盛园的华人墓地,在一辆第二国产车Axia内,强奸一名21岁澳洲女学生后,更向对方亮出一把铁剪刀,让对方陷入,对受伤及死亡的恐惧中,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10至30年监禁及鞭刑。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地点,故意对上述受害者,进行违反自然的性行为(即将阴茎插入肛门),违反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不超过20年,并可加鞭笞。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淡米尔语唸出控状后,当庭认罪。
本案由槟州检察署主任诺丁及副检察司李润强主控,被告无代表代表律师。
诺丁要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因为有关罪行严重,且涉及对受害者的残暴行为。
他说,被告持剪刀恐吓受害者,并在被视为神圣的墓地犯案。此案还涉及与我国关系良好的澳洲游客。
“若法庭批准保释,我要求每项控状保释金10万令吉,并附加定期报到及上交护照条件。”
被告求情时称需赡养66岁父母,且仅从事兼职工作。
法官祖莱达驳回保释申请,定于本月31日过堂,以移交文件及让被告委任律师。

被告拥8项犯罪前科
警方在案发当天,接获该名21岁的女事主投报,指自己在某处遭到被告强奸。
事发当天,女事主与英国籍男性友人,在爱情巷的一家酒吧饮酒。
期间,该名男子指头痛,而同在现场的被告,假借要带二人去医院,却在途中将男子抛下,接着把女子带往别处进行施暴。
女事主报案后,警方在28日晚上约8时55分,在车水路一泊车场,逮捕被告,并延扣对方6天,协助调查该起案件。
据了解,该名被告拥8项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