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8日讯)一名56岁的外籍男子,无准证持有350包1公斤装的补贴食油被控,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杰根今午发文告指出,被告达比巴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後,在法官诺阿扎面前俯首认罪。

该被告於今年8月6日,下午2时40分,在大山脚柔府甘榜思高拉路一家店铺,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揭获被告店里有350包上述补贴食油。
被告在没有任何准证下,意图将有关物品进行零售或批发,进而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丶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
该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将需入狱5个月替代。
杰根指出,此案向社会公众发出一个信号,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将继续进行“反操纵与泄密群众运动”(Kita Gempur),严厉打击涉及统制品的商业操纵与流失问题。
当局呼吁若民众掌握任何相关违规活动情报,可以通过WhatsApp(019-848 8000)丶官网投诉 http://eaduan.kpdn.gov.my 丶热线(1-800-886-800 )丶手机应用程序 Ez ADU KP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