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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州偷电缆被控 两男认罪 各罚6000

(加央9日讯)两名男子跨州偷窃电缆,今日在加央推事庭面控时认罪,各被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须监禁12个月。

被告莫哈末菲道斯(32岁,快递员)与莫哈末哈斯鲁(28岁机械师),被控于本月6日凌晨约3时31分,在玻璃市加央繁华园第3巷,与一名仍在逃嫌犯合谋偷窃属于马电讯的黑色电缆,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来自吉打双溪大年,在明白控状后,向法官阿娜罗扎娜表示认罪。该案件主控官为娜塔莎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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