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3日讯)1名罗厘司机涉嫌非法窝藏走私柴油牟利,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时,对两项指控俯首认罪,遭判处罚款3万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以1年监禁作为替代。
根据首个控状显示,被告莫哈末沙菲益(35岁)被指于2023年7月7日,在无法出示合法准证下,在大山脚一带,遭执法队伍发现驾着一辆改装罗厘,内有泵机和管道,还有集装桶装着2230升走私柴油。
(视频:陈碧珊)

次项控状指他于去年即2024年4月25日,在大山脚某间添油站,在没有合法准证下,驾着同一辆改装罗厘,内有非法窝藏5507升走私柴油。
两项控状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无代表律师下,指本身目前工作及收入不稳定,家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妻子没工作,再加上年迈的母亲,他需承担整个家庭的生活费,包括屋租及孩子的教育费等。

他也说,本身已忏悔,希望法庭基于他是初犯者,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机会,因此向法庭求情能给予罚款与轻判。
主控官希尔米指出,基于社会公众利益,希望法庭能给予被告一个合理判决,并充公对方售出走私柴油的收入、运载走私柴油的罗厘及集装桶,还有泵机和管道,以示警惕社会。
承审地庭法官罗斯兰,裁决被告首个控状罚款1万令吉,次项控状则罚款2万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各需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另也批准控方申请要求充公相关物品,并归还遭扣押的手机给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