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保安人员爆窃自助洗衣店,偷走200令吉硬币,原本在面控时认罪,但却在听到会被判监禁后,瞬间拒绝认罪。
被告托马斯古马(28岁)今日在乔治市推事庭面控,他被控于本月2日,爆窃莲花河路一家作为仓库的自助洗衣店,并偷走属于许石坚(译音,50岁)的200令吉硬币,触犯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14年、罚款或鞭笞。

被告今日在聆听控状后表明认罪,但在推事提醒,此条文会被判坐牢及罚款后,又改口不认罪,要求进行审讯,因此推事将此案展延至12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