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5日讯)玻璃市州议会3名伊党州议员因被终止党籍,已构成州议会“非预期空缺”,州议长将向选举委员会(SPR)提呈正式通知,并要求举行补选以填补有关空缺。
州议长鲁斯里指出,他已接获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的正式通知,指伊党中委会于周三(24日)召开会议后,依据党章终止3名州议员的党籍,即朱宾州议员沙阿舍曼、宾洞州议员法克鲁安华及莪山芝州议员志里祖安哈欣。
他说,随后亦收到书面通知,确认3个议席已悬空,并根据玻州宪法第50A条文展开审核与审视相关发展后,裁定有关空缺符合“非预期空缺”(Kekosongan Luar Jangka)的法律定义。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鲁斯里说,尽管州议会任期已超过3年,按一般情况无需举行补选,但鉴于当前3个空缺已影响玻州议会多数席位的稳定,甚至出现6对6的僵局,认为有必要行使宪法赋予的酌情权,要求选委会举行补选,以确保州政府运作稳定,并能持续为人民提供服务。
他说,将在近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选委会说明,3个空缺已影响执政联盟在州议会的多数优势,并详述相关理由,交由选委会作最终决定。
他也强调,3名州议员被终止党籍后,所有行政职务自动失效,包括州行政议员职务,同时须归还所持有的政府资产。
州议长补充,是否举行补选,最终仍胥视选委会的决定,但州议会方面已履行职责,正式呈报有关情况。
伊党文告使用“终止”字眼
《星洲日报》早前报导,根据《玻璃市州宪法》第50A(1)(a)条文,任何州议员若出现两种情况,即自愿退党(melepaskan keanggotaan)或失去党籍(tidak lagi menjadi anggota parti politik),其州议员资格将被撤销,同时议长可宣布有关议席悬空。
不过,在同一法令第50A(2)(c)条文下,若州议员是被政党开除(pemecatannya daripada keanggotaan dalam parti politiknya),则仍可保留州议员身分。
伊党在文告中明确使用终止党籍(keberhentian ahli)的字眼,并指该决定符合第50A(1)(a)(ii)条文,因此涉及的3名州议员,可被撤销州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