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2日讯)吉打州环境局自去年展开严厉执法行动以来,已将38宗涉及电子废料的违法案件提呈检察署,其中25宗已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该局局长莎丽法今日发文告指出,这些案件皆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相关条文提控,包括第34B(1)(a)丶第34A(6)丶第34A(7)及第18(1)条文。
她说,截至目前,已有29宗案件获准提控,当中25宗成功定罪,累计罚款达86万8000令吉,并强制监禁3天,其余案件仍在提控程序中。

她说,该局在去年已对污染源场所进行了1351次检查,并针对环境影响评估进行131次检查。
“执法行动持续到今年,包括执法人员定期检查以及展开根除污染源的特别行动。截至2026年,该局已登记在册的污染源场所近5000处,不包括该局未掌握的非法场所。”
他说,尽管执法人员有限,面对规模庞大的非法电子废料活动仍存在挑战,但当局将持续加强执法,包括通过“捣毁行动及“危险行动”等联合行动,打击非法活动。
她说,除了执法行动,该局也采取预防性措施,建议州政府规定所有新工业区必须采用“围篱与保安”概念,以加强监管效率。
“该建议已于去年4月10日提层计划书予掌管州环境事务行政议员,并在6月23日的州行政会议中通过。”
她强调,打击非法电子废料不能仅靠执法单位,民众及业者也应将电子废料交由环境局认可的合法单位处理,并积极举报违法活动,共同维护环境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