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涉嫌在峇六拜公寓泊车场纵火的货车司机,今日被控9项蓄意纵火罪,他不认罪,获准以4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36岁的巫裔男子诺阿玛,是于今早被警方扣押上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
根据首个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4日傍晚6时50分,在峇六拜Tunas Residensi公寓一间单位,蓄意纵火烧毁一个窗帘。

而第2项控状至第9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7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15分,在上述公寓,蓄意纵火烧毁5辆轿车及3辆摩哆。
被告纵火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35(蓄意纵火)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主控官林锦洪副检察司向法庭要求,将总保释金定为9万2000令吉,及不可骚扰受害者,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并定期前往警局报到。
被告没有委任律师,他在庭上求情时说,他是一名货车司机,月薪仅1800令吉。他的妻子已离世,他需养育3名孩子,要求推事给予最低保释金。
最后推事阿扎法立允准被告以总额4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被告遵从主控官提出的其他保释条件,案展3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