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8日讯)40岁保镖莫哈末法依查驾驶警员友人轿车,冒充警员并使用警员背心和手铐“执法”,分别非礼和抢劫两名女子,被判罪成。
他在双溪大年法庭面对2项冒充警员、1项非礼及1项抢劫罪,被判监禁共8年(分别2个月、5个月、2年、6年)及鞭笞2下。因涉及两个案件,刑期分开执行。
审讯期间,他承认所驾车辆属警员友人所有。
首宗案件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2月8日下午5时20分至11时30分,从霹雳宜力至双溪大年,冒充警员并穿有警方徽章的背心,诱骗一名女子法汀哈兹玛(20岁),触犯刑事法典171条文(冒充公务员)。

被告也被指载着受害者前往双溪大年途中,在车内触摸受害者的右边大腿及亲吻右手,触犯刑事法典第第354条(非礼)。
被告于2月22日被捕,今早在双溪大年第二推事庭受审。起初他否认部分指控,导致一度休庭,但庭审恢复后,他承认罪行,被判监禁2个月及2年。
案情显示,今年2月8日,女子骑摩哆经过霹雳宜力甘榜巴东斯路口时,被告驾驶Viva轿车从后方示意停车。
被告身穿印有警方徽章的背心,要求女子出示身分证和驾照。
女子表示没有携带证件,被告声称可带她去警局,但必须跟随他。
女子出于害怕,只好将摩哆停在甘榜柏朗政府诊所并上车。途中,经过甘榜拉兰警局时,被告并未停车,还以各种理由推搪并拿走女子手机。
被告在车内对女子说淫秽言语,并试图触碰她的身体,女子成功避开。后来,被告将女子带到双溪大年,再次触摸她的大腿并亲吻其手,女子因害怕而哭泣。
涉另一宗冒充警员抢劫案
被告也涉及另一宗冒充警员抢劫案。
被告在第三推事庭面控,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法依查被控于今年2月9日凌晨12时45分,在Cengal Cmart超市前泊车场,身穿带有警方徽章的背心,并将手铐放在后裤袋,触犯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
被告承认罪行,推事莫哈末阿兹兰判决被告监禁5个月。
与此同时,被告也在第二地庭被控,控状指出,被告于2月9日约凌晨12时45分,在公主城反毒机构前路段,意图抢劫西蒂阿迪拉(26岁)的财物即骑走其摩哆,过程中蓄意弄伤依克马(23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
被告解释,当时他遭到追逐,而受害者不仅向他扔头盔,还聚众围堵,他出于自卫而骑走受害者摩哆。
被告向法官娜兹娃求情,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承诺不再重犯,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法官判决被告监禁6年及鞭笞2下,刑期从被捕日起算。
新闻背景:
案情显示,26岁受害者西蒂阿迪拉与友人在Cengal Cmart超市泊车场时,被告驾驶Viva轿车接近,拔走摩哆车钥匙,并要求受害者友人出示身分证和驾照。一名保安上前要求出示警员证件,但被告随即驾车逃离,受害者才意识到他并非警员。
受害者与友人骑摩哆追逐至双溪大年反毒机构前,友人的摩哆与轿车发生碰撞翻覆。受害者停下查看时,被告手持疑似铁器袭击,并骑上受害者摩哆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