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一名抢劫惯犯因涉及5宗抢劫案件,今日被带到法庭面控时皆不认罪,拒绝保释外出,期间还与警员大声怒吼,最终在其他警员安抚下,才成功平复情绪。
被告瓦苏德万(37岁)今早在警方扣押下,前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他分别于今年4月至8月期间,涉嫌在槟岛不同地方犯下5宗抢劫案。
开庭前一刻,坐在被告栏的被告与一名警员交谈时突然情绪激动,站起身用淡米尔语向警员大声怒吼,并一度拍打护栏,随后在其他警员介入安抚下,才逐渐平复情绪。


根据被告的第一与第二项控状,他被控于4月14日晚上12时,在西方路抢劫一位男子手机,接著于同日清晨4时45分,在日落洞抢走一位华裔女子身上的证件与财物并致伤对方。两宗案件分别将于10月21日及10月14日过堂。
第三项至第五项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6日早晨6时30分,在垄尾抢劫一位受害者的手提袋。8月5日清晨3时57分,则在峇都丁宜干案,抢走对方的手提电脑与手机。此外,被告也于4月13日晚上11时30分,在乔治市抢走1位女子的帆布袋及身上财物。这三项案件将于10月19日过堂。
被告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与第394条文(抢劫伤人)。在此两项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另可加罚款或鞭笞。
被告律师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一位肉鸡商贩,与太太育有一名7岁儿子,且收入不稳定,并请求法庭给予最低保释金。
最终,推事允准被告以3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同时每月1日需前往警局报到为条件,获准被告保释外出。不过,被告坚决拒绝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