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公正党马章武莫区州议员李凯伦指出,若要落实更清晰与公平的领导任期制度,槟州宪法应从现有“首席部长两届任期限制”,直接改为“累计10年任期上限”,以免未来出现争议。
他今日在州议会辩论州元首施政演词时说,中央政府拟议的宪法修正方向,以“累计10年”为标准,无论首相是否连续任期,并明确计算方式,相比现有州宪“两个任期”的表述更具法律确定性。
“中央的做法更清楚,也更公平,因为它清楚界定10年如何计算,避免日后产生不同解释。”

他说,目前槟州宪法仍使用“两个任期”作为限制,但州议会可能在未满10年的情况下提前解散,因此容易在未来引发争议。
“如果只用‘两届’的概念,但任期可能长短不一,就会出现不一致的问题,也可能在政治上引发争论。”
因此,他建议州政府应检讨现有制度,直接修订为“10年任期上限”,取代“两个任期”的说法,使制度更现代化及一致。
李凯伦指出,这项改革有助确保槟州政权交接更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