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指出,为了让米桶山大道工程完成,槟岛市政厅规定涉及的2家发展商,在申请本身的可负担房屋发展计划的完工与合格证书(CCC)前,必须完成本身负责的大道工程路段。
他说,米桶山大道属于私人工程,由两家发展商分别负责兴建,因此有关发展商需要完成其发展计划前,建路的路段工程。
“目前,米桶山大道工程照旧,正在按计划在现场进行土方工程和边坡稳定作业。”

他今日在州议会总结环节时,这么说。
他指出,根据槟岛市政厅报告,其中一家发展商Sunrich Conquest有限公司,必须最迟在2029年第4季度完成部分的米桶山大道。
“为了让该大道工程能够尽快完成,州政府要求该公司在申请其第一期房屋计划的CCC前,完成其房屋计划前大道的部分。”
他说,虽然该公司的发展计划将分阶段进行,不过为了不让大道工程受到拖延,就在发展计划的规划准证中,设下必须在首阶段完成所负责的建路范围。
同时,针对亚依淡区州议员黄顺祥提问由国云集团负责的部分,他表示目前该工程尚未启动,州政府会再与市政厅研究,要求对方提出可承诺的施工时间表。
“米桶山大道公司属于私人项目,州政府只能在发展商申请规划准证时,设条件约束对方。
“至于另一部分由国云集团负责的路段,目前工程尚未启动,因此州政府会再与市政厅研究,要求对方提出可承诺的施工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