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槟州发展机构(PDC)兼槟首席部长曹观友,针对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就日落洞垃圾场修复项目(TPSJ)发表的多份媒体声明,今日特发文告作出澄清。
他强调,有关州政府在未经公开招标下,直接颁发的填海工程指控,毫无根据。
他说,日落洞垃圾场修复项目(TPSJ)已于2015年,由PDC公开刊登,并通过公开征求建议书(RFP)程序进行,并在该程序完成后,选出国云工程有限公司(PLBE)作为项目发展商。

他说,随后,州政府、PDC及PLBE,三方于2020年2月21日签署联合发展协议(JDA),以推动TPSJ项目。
曹观友说,根据JDA条款,PDC被委任为项目管理方,并由州政府支付费用,负责协调TPSJ项目的施实。其中修复部分的项目管理费定为2500万令吉,截至目前,州政府已支付其中500万令吉予PDC。

“至于剩余的2000万令吉项目管理费,经2024年11月13日第31/2024号州行政议会会议,及2025年4月9日第10/2025号州行政议会会议批准的最新付款时间表,即规定该款项将按每年500万令吉分期支付。首期分期款项,须在收到项目动工通知(COW)后起30天内支付。”
他说,由于TPSJ项目的动工通知尚未发出,因此支付该项项目管理费余额的义务尚未生效,也尚未成为必须履行的索偿要求。
“因此,PDC并未针对PLBE,在此事项上具备任何诉讼依据。”
附加区属垃圾场修复计划一部分
针对被指卡巴星道前方70英亩填海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一事,曹观友解释说,这约70英亩的附加区域,并非州政府另行批颁发的新填海或开发项目,而是属于日落洞垃圾场修复项目(TPSJ)执行机制的一部分,并已纳入联合发展协议(JDA)范围内。
他说,根据JDA附表4A部分第2条款,发展商获准在获得相关当局批准的前提下,在附加区域进行复原工程,但须获得相关当局的批准,以确保日落洞垃圾土埋场周边安全及进行安全复原工作。
“该条款并不自动赋予发展商进行填海工程的权利,所有建议仍须接受技术评估及相关当局批准。”
他说,在该面积中,约10英亩土地需用作设立缓冲区,以提升垃圾场周边的稳定性。原因是现有场地的地质条件不稳定,不适合承受额外负荷及复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震动。
“该附加区域建议并非任何一方单方面决定,而已于2021年8月25日的州行政议会(MMKN)第32/2021号会议中提呈并获确认。”
需60英亩安置回收设备
曹观友说,近年来建筑及拆除废料数量增加,亦需要更大的处理能力。
“同时,垃圾场修复地存在垃圾填埋气体,对设施及回收机械运作构成安全风险。因此,约60英亩的面积需要用于在封闭的临时建筑物内放置20套回收机器,以确保修复及回收工作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
“该额外区域亦用于操作流动、临时物料存放、物流通道,以及确保整体复原工程能按时完成。”
他说,此外,根据交通研究及已批准的交通总体规划,双溪槟榔路需延伸至该填海区域,以提升交通流动效率。
他强调,截至目前为止,该附加区域并未进行任何填海或实体工程。该项目仍须符合多项技术及法律要求,包括由环境局(JAS)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
“不过,多项关键批准已获得,包括总体规划、排水研究报告、交通总体规划、社会影响评估(SIA)报告、地质技术报告及规划许可图则。”
州政府享25%及30%复原区权益
曹观友说,根据联合发展协议(JDA),州政府亦对复原区域拥有明确权益。州政府有权获得现有复原区域的25%及额外复原区域的30%。该条款自始已在联合发展协议中达成共识,并非在协议框架之外的另行作出的新赠予。
因此,他说,指控州政府在未经公开招标下,直接颁发的填海工程的说法毫无根据。
他说,所提出的附加区域建议属TPSJ项目执行机制的一部分,已通过公开征求建议书(RFP)程序并纳入2020年签署的JDA。任何在该附加区域的实施,仍须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当局依现行法律与程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