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一家私人公司及其董事因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缴付销售税,今日在亚罗士打法庭遭提控,公司及董事分别面临2项控罪,合计涉及税款逾3万令吉。
该公司董事阿里夫今日在地庭面控,公司面对2项控罪,他个人亦面对2项控罪。
根据公司的控状,该私人公司于去年3月1日以及5月1日,在位于苏丹阿都哈密大道的吉打关税局,涉嫌触犯罪行,即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关税局缴付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及2025年2月1日至3月31日课税期间已到期应缴的销售税,共计3万3787令吉24仙。
该行为牴触2018年销售税法令第26(9)条文,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根据2028年销售税法令第26(11)条文,被告须向关税局缴付罚款,即1万3514令吉89仙,公司也需要缴付应付的销售税,即3万3787令吉24仙。
至于个人控状,即该公司于去年3月1日及5月1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关税局缴付销售税,作为该公司的董事,被告也因此抵触牴触2018年销售税法令第26(9)条文。

公司代表及被告皆不认罪,案件因此进入审讯阶段。
法官普莉希拉指示此案于7月26日过堂,被告也需缴付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益以及诺阿兹拉,律师为赛法克鲁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