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促请州政府正视上诉庭对审批权限的法律认定,公开日落洞填海协议,并交代矽岛工程继续推进的法律依据与公共利益。
“州政府如今能够继续推进工程,并不代表审批程序已被证明合法,而是因司法程序因素,导致规划准证未被撤销。”
他今日发文告,针对槟州首长曹观友指矽岛案若不满裁决可继续上诉,并强调工程会继续推进一事,这麽说。

他说,上诉庭已指出,槟州城乡规划局及州规划委员会无权批准相关填海规划准证,州政府不能以“诠释不同”轻轻带过。
胡栋强说,上诉庭也根据《2012年领海法令》指出,领海属于中央管辖事项,并认定州政府相关审批权限存在法律疑问。
“因此,州政府应主动展开行政检讨,说明当年审批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法令,以及未来涉及领海的发展项目,将如何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他说,槟州资讯自由委员会早前已裁定,州秘书署须公开日落洞填海协议,但州政府至今仍指要研究后再决定。
他指出,在审批权限已受司法质疑的情况下,州政府更应尽快公开协议内容,让公众了解项目审批及商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