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民政党总财政方志伟认为,甲州希盟议员在修宪法案通过后才集体辞去州行政议员职务,虽然高举政治原则,却无法改变法案已生效的事实。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甲州行动党议员连日来召开记者会,强调反对增设官委州议员,但能够影响法案走向的是州行政议会。

他说,州行政议员身为州政府决策团队成员,若当初坚决反对增设官委州议员制度,就应在州行政议会内据理力争,甚至以辞职施压州政府重新检讨,而非待法案以23票对5票通过后才宣布退出州政府。
“若在能够发挥影响力时未采取足够行动,待木已成舟后才辞职,难免令人质疑有关举动只是政治姿态。”
他也质疑希盟在官委州议员课题上的立场缺乏一致性。
“沙巴及彭亨过去曾有希盟成员党接受官委州议员委任,如今却将甲州同样制度形容为民主倒退,令人质疑其原则是否因政治利益而改变。”
他说,人民更关心的是执政者是否在政策形成过程中真正维护人民利益,而非事后辞职表态。
他强调,执政者应在制度内坚持原则、履行监督责任,在决策时展现担当,而非待结果无法改变后才作政治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