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2日讯)一名育有两名孩子的49岁男子,涉嫌从一家超级市场偷取多样日常用品,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监禁7天。

男子在居林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7天。(取自《光芒日报》)
根据《光芒日报》报导,被告莫哈末查尼依沙,被警方押上居林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约10时52分,在居林一家超级市场偷走2包1.8公斤装美禄(Milo)冲泡饮料粉丶4包900克装美禄饮料粉,以及8瓶洗发水,总值252令吉60仙。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属第2次犯罪,则可被判监禁丶罚款或鞭笞。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俯首认罪。
主控官碧蕾雅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并指据其了解,被告偷取有关物品是为了转售以获取金钱。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努娜吉哈求情时,促请法庭从轻发落,并告知法庭,被告目前积极寻找工作。
律师也说,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解释所取走的物品皆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品。
推事努哈米扎最终判处被告监禁7天,刑期从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