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1日讯)一名35岁承包商工人涉嫌与17岁少女进行性交易,今日在加央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9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沙菲克被指于2026年7月19日凌晨约4时,在加央市中心一间酒店的房间内,将其生殖器官触碰受害少女的私处,抵触2017 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主控官莫哈末阿力夫哈山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将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

被告律师莫哈末阿力夫法汉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仅是一名承包商工人,日薪130令吉,收入不稳定,同时需抚养患病母亲及残疾妹妹,因此希望法庭酌情降低保释金。
法庭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释候审,并附加条件,包括被告须于每月1日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得接近受害者和控方证人。
法庭随后将案件定于9月7日过堂,被告的保释金由其姐夫代为缴付。
警方早前调查,被告于今年6月初通过手机交友应用程序认识17岁11个月的辍学少女,少女当时在该平台宣传提供付费性服务。
两人随后于7月19日凌晨约4时在加央一间酒店发生性关系,少女事后经医院检查证实处女膜破裂,现已被安置在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