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一名女厂工因不满同事玩手机工作慢,伸手掐伤对方颈部,她今日被控蓄意伤人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令吉。
根据案情陈述,当时该女厂工看到一名女同事在工作期间玩手机,她认为这会导致工作效率变慢。随后女厂工趋近该同事,并伸手掐住其颈部。而警方在接获受害者投报后,逮捕女厂工。
42岁的女被告西蒂法兹丽娜,是于今早现身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6日中午12时30分,在峇六拜一间工厂内,蓄意掐住一名巫裔女子阿妮丝法丽(30岁)的颈项,导致对方受伤。
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索菲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则代表被告向法庭求情,指被告单身,需供养母亲,请求给予最低罚款。
在作出判决前,推事谢慧婷(译音)询问被告是否知道,掐住他人的颈部,或将导致他人死亡。
“你因同事做工很慢,就掐住她的脖子,你知道她可能会死吗?甚至会演变成谋杀案。”
谢慧婷对被告说,若同事工作效率太慢,被告应向主管反映,而不是对受害者采取这种行为。
被告听了推事训话后,立刻在庭上道歉,并承认对本身行为感后悔。她也告知法庭,她因这起事件被解雇,丢了工作。
最后谢慧婷宣判被告罚款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监禁14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