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裁定槟城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起诉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诽谤败诉,需支付对方5万令吉堂费的判决。
由拿督阿威阿都华合、拿督莎娜丝苏莱曼及拿督阿马吉星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陈国平寻求推翻高庭在2024年11月26日高的判决的上诉。

阿威宣读判决时指出,高庭并未犯下任何足以构成上诉干预的错误。
“答辩人(曹)的陈述可被视为合理评论,因为这些陈述表达,是基于已被证实事实的诚实意见,且涉及公共利益事项,即慈善机构的治理。”
他说,由于有关言论的实质内容基本属实,曹观友所提出的真实性抗辩已经成立,而且鉴于并无隐瞒任何重大事实,“半真相”原则并不适用。
阿威指出,陈国平也无法证明曹观友在发表这些言论时有恶意;同时,曹观友所提出的“有条件的特权抗辩”(defence of qualified privilege)也适用,因为他有权就陈国平的辞职信作出公开回应。
法庭谕令陈国平支付5万令吉堂费。
陈国平起诉书指曹观友在2023年12月1日及6日记者会上,对他作出虚假和诽谤性言论,严重中伤其名誉。他要求曹观友在报章上刊登广告,无条件道歉及赔偿200万令吉。
槟城高庭于2024年11月26日宣判陈国平起诉曹观友诽谤案败诉,需支付对方5万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