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槟岛市政厅执法及公共教育常务委员会成员胡佑强说,昨日被槟岛市政厅的配备吊臂装载机吊车,吊走的车辆属於废置车辆。
“相关车辆已废置超过一年,连路税也没有。民众向中央公共投诉局投诉,相关单再转交予槟岛市政厅执行拖车。”

他今日接受《中国报》询问时,这麽说。
他说,在处理废置车辆时,槟岛市政厅都有一套标准作业程序 ,即接获民众投诉后,执法员先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确认车主身分并发出通知书,要求车主在指定期限内自行移走车辆。

“若通知期限届满后相关车辆依然停留在原地,市政厅便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的保管场,并再次发出通知要求车主前来领回。”
他说,若车主在最后期限内仍未现身领取,当局随后将按照适用程序进行废弃车辆的处置与销毁。
谈到配备吊臂装载机吊车,他说,该吊车主要是吊走废置车辆,但若遇到难到一般拖车难以处理的情况,也会派上用场。
他举例,就如遇到没有轮胎的轿车,或拖车难以实施展开作业的狭小空间等时,吊车就会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