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在槟州开展一项新的房屋发展计划,须经过多达15个相关机构的审批!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在第15届第3季第2次槟州议会中,代表槟州首长曹观友,书面回应伊党双溪峇甲区州议员阿比丁的提问时,如是说明。
他指出,任何新的房屋发展或其它发展项目,都需由地方政府作为主导审批单位,审核规划发展蓝图(PKM)丶建筑图测(PB)及工程图。然而,地方政府在批准前,必须征求至少15个机构的技术意见,涵盖不同专业领域。
“相关机构包括城镇及乡区规划局(JPBD)丶槟州水利灌溉局丶槟州环境局丶槟州公共工程局丶槟州供水机构丶英达丽水(IWK)丶国能公司丶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SKMM)丶消拯局丶皇家空军(如相关)丶槟州发展机构(PDC)丶大马政府保安官总署(CGSO,如相关)丶土地局丶槟州土地与矿务局(PTG)。
方美铼说,对于新的房屋发展项目,在批准前,地方政府必须确保其符合多项重要事项,包括符合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72法令),1974年道路丶沟渠及建筑法令(133法令)及其他相关条文。
他说,当发展商向地方政府提交规划许可(KM)申请,以进行新的开发项目时,地方政府必须在批准申请前,确保符合几项主要事项。
“这包括了必须符合土地用途分区中允许的活动类型丶环境影响评估(EIA)丶交通影响评估(TIA)丶社会影响评估(SIA)丶地质与土壤稳定性丶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置丶排水系统丶消防安全丶各项技术与安全标准。”
他说,这些条件将由“一站式中心委员会”(OSC)综合评估,若获批准,发展商必须在施工期间全面遵守规定,直至工程完工并取得完工证(CCC)。
公共设施图测须经认证
方美铼说,发展商在新建开发项目获得全面批准前,必须取得所有主要公共设施供应机构(agensi penyedia utiliti)的认证,包括国能公司丶槟州供水机构丶英达丽水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
“因此,发展商必须根据各相关机构的技术规格丶安全标准及特定要求,提供并实施相应的公共设施。完整且经过认证的公共设施图则必须在规划发展蓝图(PKM)及建筑图测(PB)中提交,并经地方政府批准。”
他是针对阿比丁询问,相关机构在批准之前,是否会确保水丶电等公用设施足够供应新开发项目及现有住宅时,如是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