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槟首长曹观友指出,州内非伊斯兰宗教场所(RIBI)及其名下非营利用途土地,并不会自动享有每年50令吉最低地税优惠,相关单位须提出申请,并经土地局审核实际用途后,才会获考虑批准。
他说,由于土地拥有权上的资料,未必能真实反映土地当前的实际用途,因此州政府不会自动给予每年50令吉的地税优惠。
他是在槟州第15届第4季第1次立法议会,书面回答峇眼惹玛区州议员朱悦权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尽管有些土地实际上是作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用途,但土地注册资料显示的持有人可能是个人或社团组织,而非宗教机构,因此单凭土地资料,无法确认其是否符合资格。
“然而,若经过土地局官员审核,确认土地是属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或是作为非营利用途,则可考虑给予每年50令吉的象征性地税优惠。”
他披露,数据显示,今年截至4月20日全槟共接获121宗相关申请,其中55宗已获批准(45%),66宗(55%)仍在审核阶段。
槟州非伊斯兰宗教场所50令吉地税优惠(今年截至4月20日):
| 县区 | 申请 | 批准 | 仍在审核 |
| 东北 | 75 | 21 | 54 |
| 西南 | 13 | 5 | 8 |
| 威北 | 12 | 12 | 0 |
| 威中 | 15 | 15 | 0 |
| 威南 | 6 | 2 | 4 |
| 总数 | 121 | 55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