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日讯)涉嫌贩卖初生亲生婴儿,一名产后12天的年轻妈妈今早在双溪大年法庭面对两项提控,并当庭认罪。
被告今早在第一地庭面对第一项控状,惟因产后身体虚弱,第二项控状原定在第二推事庭进行,最终由推事赛夫阿克马亲自前往扣押室为被告进行提控。
第一控状为交替控状,控状指出,24岁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18日早上7时30分至21日下午约1时30分,在百大年花园一间妇产科医院,涉嫌参与一项交易,意图以1万7300令吉作为酬劳,将一名仅出生3天的男婴之永久监护权完全移交予他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48(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当庭认罪,但基于仍需提呈文件及案情事实,案展10月5日过堂。
该案件主控官为万莫哈末菲特里副检察司,法官为娜比莎。
被告由辩护律师雷尔代表,并在庭上求情。

雷尔指出,被告之前是一名厂工,但工作与收入不稳定,平时还得照顾与她同住,患有慢性疾病的叔叔,不过自怀孕后便没有工作。
他说,保释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按时出庭,加上被告刚生产12天,身体仍然虚弱,且没有逃跑的风险,因此请求法庭批准保释,并给予最低保释金。
法官娜比莎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附加条件,包括不得骚扰证人及必须交出护照。
被告也被控 持他人身分证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1日下午约1时30分,在同一地点,在知情情况下被发现持有一张属于另一名女子的身分证,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5(1)(e)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两年,或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该控状主控官为诺哈兹娃妮副检察司。
推事赛夫阿克马允准被告以1500令吉及1担保人保外候审。
(摄影:王祎敏)
买家夫妇及中介等5人 转为控方证人
另一方面,5名人士包括买家夫妇、男中介、买家家婆及友人,于今日被保释,转为控方证人。
早前报导,吉打警方侦破一宗涉嫌买卖男婴案件,逮捕6名年龄介于24至50岁男女,包括一对结婚近5年夫妇、一名刚分娩5天的24岁女子、充当中间人的37岁男子。
24岁未婚孕妇在怀孕期间以另一名女子的身分证登记产检、接受治疗及办理分娩手续,企图在男婴出生后,再以冒用身分的资料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警方是于本月21日接获一家私人医院的医护人员报案后,展开调查。
警方说,充当中间人的男子涉嫌支付约9000令吉的产检及分娩费用,同时向24岁孕妇支付8000令吉,相信与买卖婴儿安排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