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华男持斧抢劫钟表维修店,他今日上庭面控,俯首认罪,被法官判处7年监禁及3下鞭笞,刑期从即日起实行。
被告黄平金(译音,43岁)被控于本月21日下午约4时38分,在安顺路一家钟表维修店内,涉嫌持斧抢劫并导致一名59岁事主受伤。
他今日在警方扣押下,前往乔治市地庭面控。被告目前待业,并有一名22岁孩子。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致伤),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长20年监禁,另加罚款和鞭笞。
法官伊尔万说,法庭审阅由主控官提呈的案情事实,并考虑被告要求减轻刑罚的求情,同时听取主控官就加重刑罚因素所提出的陈词。
“法庭同时考量公共利益因素,认为被告所犯的是一项严重罪行,即涉及持械抢劫,并导致本案受害者受伤。”
他宣判,被告被判处监禁7年,刑期从宣判日期(今日)起计算,并另加3下鞭笞。
他认为,对被告判处的刑罚除了作为对被告的惩戒,以警戒被告日后不得重犯类似罪行,也可作为对社会大众的警示,让公众了解有关罪行的严重性,以及犯罪所面对的刑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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