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x
搜索
简
APP
主页 > 今日北馬 > 槟岛

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

文 文 文

胡栋强:交通部长非行动党专属 人选应由首相依宪决定

(槟城3日讯)指出,交通部长并非行动党的专属职位,部长人选理应由首相依据宪制程序决定,而不是由任何政党单方面决定。

他今日发文告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3(2)(b)条文,部长职由国家元首根据首相建议委任,而政党可以协商及提出人选,但党内决定并不等同于宪制上的正式任命程序。

胡栋强。

因此,他强调,交通部长人选应由首相根据治理能力、专业经验及部门实际需求作出决定,而不是依据政党内部资历或职位排序。

“交通部长是谁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谁能够把交通服务做好,解决人民面对的交通问题。”

阅读更多


x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支持
支持
听你讲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

相关文章

陆兆福辞职附生效条件 胡栋强:这是原则还是政治计算?

全国逾3.3万住宅滞销  胡栋强促改革房市供需

胡栋强:DRG治标不治本 医药卡保费高涨人民吃不消

昌明繁荣援助金推逾3周 胡栋强:小贩仍搞不清向谁申请

纳吉特赦 | “辞官承诺”不能忘 胡栋强促倪可敏说清楚

电费补贴门槛升至800千瓦 胡栋强促检讨长期机制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