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继联邦法院裁决槟州反跳槽法符合宪法后,槟州4名前希盟议员今日向槟城高庭申请修改原诉传票的内容,代表律师将于9月14日提呈已修改的原诉传票,再由高庭决定是否接纳。
4名议员代表律师仄丹杰瓦尼今早在槟城高庭提出申请,要求修改3项原诉传票的内容。
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一开始反对,仄丹杰瓦尼修改原诉传票,指联邦法院的判决,是根据原有的原诉传票来审判,因此质疑对方是否应重新入禀另一份原诉传票,而不是修改。

槟州立法议会及槟州议会议长拿督刘子健代表律师苏仁德拉安南则指出,只要对方在两週内提呈,他对上述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阿兹占较后订于9月14日,让起诉人律师提呈已修改内容的原诉传票,指高庭将会决定是否接纳。

仄丹杰瓦尼较后在庭外指出,他将进行修改的部分,包括提及联邦宪法10(1)(a)条文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
苏仁德拉安南则指出,对方要求修改原诉传票,将拖延整个程序。
在4名起诉人中,只有柏淡区州议员卡立梅达,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
新闻背景
槟州4名前希盟议员,即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和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挑战槟州议会及议长所提交的原诉传票,质疑槟州宪法第14A条文的合法性,以及禁止根据第 14A条文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
今年8月3日,联邦法院宣判,槟州议会在州宪法所加入的14A新条文有效及符合宪法,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槟州议会于2012年通过的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指出,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或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议席将被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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