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槟州共有1244间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在eRIBI系统登记资料,但根据土地税及地契记录,目前只有582间被鉴定拥有合法土地权,意味着其余场所的土地状态仍有待核实或厘清。
槟州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秀琴说,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分布为东北县599间丶西南县87间丶威北138间丶威中325间及威南95间,涵盖庙宇丶兴都庙丶教堂丶佛寺丶锡克庙及其他场所。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发展丶兴建及维修,须依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及地方政府指南处理,并向地方政府提呈规划准证及建筑图测申请。”
她是在槟州第15届第4季第1次立法议会,代表槟州首长回答峇眼惹玛区州议员朱悦权的书面询问时,这麽指出。
她说,eRIBI资料来自公开资料及宗教场所管理层自行填写,仍需由政府机构核实。
“槟城和谐机构也会继续鼓励管理层登记及更新资料,以协助州政府更完整掌握土地状态。”

另一方面,槟州首长曹观友回答峇都蛮区州议员古玛瑞山的询时说,州政府会以公平丶谨慎及依法方式处理存在多年的宗教场所土地问题。
“任何组织或宗教场所管理层,都可依程序申请州政府土地,但须视地点是否合适,并遵守现行政策与法律。”
他说,若执法行动涉及建在州政府土地上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须先征询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委员会意见,再提呈州土地委员会审议及批准,以顾及社区敏感性。